單曦璽
  本報訊(記者單曦璽)近日,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下發通知,確定建立全區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,並出台《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管理暫行辦法》,明確人才庫的組建要求、職責及管理辦法。
  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從全區8個業務部門遴選骨幹力量,確定由經驗豐富的檢察官、理論扎實的業務骨幹和能力突出的青年檢察人才共60人組成。
  根據規定,開展全區檢察機關日常評查、專項評查時,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領導小組及牽頭部門,可從人才庫中抽調力量進行評查。各市檢察院、自治區檢察院業務部門有計劃外評查需求的,也可向自治區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領導小組申請,從人才庫安排、抽調人員進行評查。
  為提升人才庫成員的綜合素質,不斷提高案件評查質量,該院要求每人每年接受5天以上的脫產培訓,掌握最高檢、自治區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要求,提高案件質量評查能力。並將通過專家授課、技能競賽、考察學習、跨省業務交流等方式為人才庫成員提供培訓和學習的機會,促使其更新知識儲備,適應評查工作的需要,為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考評水平,推進司法規範化建設夯實人才基礎。  (原標題:寧夏建立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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